《表5 2000-2016年中国分省市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变化》

《表5 2000-2016年中国分省市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变化》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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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宅基地改革推动农民收入增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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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不涉及港澳台地区。

从各省市之间的对比来看,2016年北京市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最高,贵州省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最低,前者是后者的20倍。从增加的数量来看,2000—2016年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幅靠前的为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内蒙古等省市,增幅靠后的为河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甘肃等省份。从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最高的省份变动来看,2000年浙江省的农民财产性收入最高,2005—2016年间北京市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稳居第一位,表明北京市农民的财产转换为收入的可能或机会较其他省份更多。从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长倍数来看,2000—2016年间增长倍数靠前有重庆、天津、广西、青海、内蒙古、江苏等省市,增长倍数靠后的有西藏、福建、浙江、云南、陕西、宁夏、辽宁、海南等省份,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