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3142个污染环境罪样本案例所判罚金刑的适用情况 (2)》
如表2、表3所示,在3142例污染环境罪裁判文书中,近三分之一案件的刑罚配置为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仅约60%的案件被诉主体判以人身罚。而具体到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中,总体刑罚较轻、刑期较短,集中于半年到一年这个时间区间,占了61.8%的比重;被判半年以下刑罚的案件数量也较多,近约占样本总量的18%;而被判最高刑期七年并处罚金的则无一例案件。至于罚金刑的适用情况,似乎也佐证了刑罚过于轻缓这一结论:超过70%的案件中污染环境行为人承担的金钱罚限于0-2万这一区间,近一半的案件判处的罚金数额尚未超过1万。
图表编号 | XD006329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20 |
作者 | 张忠民 |
绘制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