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2—2018年全国污染环境罪判决分省区区域统计表》
案件审结数量的分省区情况展示具有统计学意义。表2为“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载明的统计年度内的全国污染环境罪既判案件分省区的统计表。由该表可见,按照分省区统计,我国各地的污染环境犯罪既判案件数量存在巨大差异,浙江、广东、山东名列前三,且三省合计的总量超过全国总量的50%以上,这表明,污染环境犯罪与经济体量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案件数量既不算大,也不算太小,除了重庆因为地域较大之外,另外三个直辖市在较小的区域面积上每平方千米的单位污染环境犯罪比例是较高的,这也表明污染环境罪的发案率与经济体量呈现出正相关关系。
图表编号 | XD003347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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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5 |
作者 | 焦艳鹏 |
绘制单位 | 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