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一带一路”政策对海外并购的影响》
注:括号内的数值表示t值,*、**和***分别表示通过了10%、5%和1%显著性水平检验。
同时,2012年前后国有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也发生变化,国有企业性质对并购敏感行业企业和并购发达经济体企业的调节作用在2012年之后显著。这表明2011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后,国际上对中国的态度发生转变,发达经济体尤甚,出于政治考虑,国有企业在并购敏感行业企业和发达经济体企业时会遭遇更大的审查力度,并购阻碍更大,从而并购溢价相应更高。
图表编号 | XD006045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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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孙翔宇、孙谦、胡双凯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