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生活空间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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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平原地区“三生空间”评价及优化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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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国家相关规范文件,部分数据参考北方平原地区城市相关规范制定。

2007年5月30日,建设部正式发布了《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提出生活便利、适宜是宜居城市最重要、最核心的影响因素[3]。基于此,研究结合生活空间建设目标,从住房条件、教育水平、健康水平、交通状况和开放空间五个方面,选取人均住房面积、中小学生均用地、千人均医疗卫生床位数、道路网密度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五项指标作为城市生活空间的评价指标。同时,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程度,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将生活圈概念纳入生活空间评价因子。因为一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为800~1 000 m,人步行15分钟的距离大概为1 000m(也是人步行心理承受时间的临界点),所以15分钟生活圈是一个理想的公共设施服务范围[4]。由此,研究选取15分钟生活圈所覆盖的面积占生活空间总面积的比例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程度的评价指标。最终,建立“2+6”的城市生活空间评价体系(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