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改变税收征管测量的检验结果》

《表8 改变税收征管测量的检验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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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税收征管强度与企业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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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控制变量同前文,限于篇幅未列报。下同。

稳健起见,参考孙刚(2017)[45]的做法,在计算预期可获取的税收收入模型的基础上加入第三产业产值(IND3),重新测算了税收征管强度(Taxenforce_2)。为了考察税收征管强度的影响,根据Taxenforce_2的3/4分位数进行分组,当Taxenforce_2大于样本3/4分位数时为税收征管强度高组,反之为税收征管强度低组。表8报告了改变税收征管强度测量的检验结果。Panel A的被解释变量为TA,列(1)和列(4)为全样本回归结果,Culture_1和Culture_2的系数显著为负,假说H1再次被证实。列(2)和列(5)中Culture_1和Culture_2的系数为负但均不显著,而列(3)和列(6)中Culture_1和Culture_2的系数均显著为负(p<0.01),SUE系数比较检验显示,不同税收征管强度分组的回归系数存在显著的差异,H2依然得到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