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甲醇模式与自发电模式下达钢的能源指标对比》
(3) 经济社会效益。1) 改造前后钢铁制造流程能量流(煤气流)网络优化后取得的效益,假设2012年上半年将煤气流网络优化后的富余煤气全部用于自发电(简称自发电模式),则这部分效益为改造前后钢铁制造流程能量流网络优化后取得的效益,见表3。由表3可知:吨钢能源成本下降,若按2012年达钢的电力能源成本为0.625元/(kW·h)估算,仅由自发电量的增加所引起的吨钢能源成本的下降将达到118.19元/t(钢);碳减排效益明显,按电力的CO2排放因子0.95kg(CO2)/(kW·h)估算,吨钢自发电量的增加可带来的碳排放权抵扣将达到179.65kg(CO2)/t(钢)。2) 富余副产煤气用于生产甲醇(简称甲醇模式)后取得的增值效益。将甲醇模式与自发电模式对比,这部分效益即为甲醇模式(实际生产模式)取得的增值效益,见表4。由表4可知:吨钢能源成本进一步下降,由自发电量的减少所引起的吨钢能源成本的增加有85.41元/t(钢);但由于原用于发电的部分焦炉煤气和转炉煤气去生产甲醇,折合吨钢可生产39.97kg(甲醇)/t(钢),当时甲醇的市场价为2 600元/t,那么,由甲醇生产带来吨钢利润有103.92元/t(钢)。从而甲醇模式要比自发电模式的吨钢能源成本下降18.51元/t(钢);碳减排效益进一步增加:按电力的CO2排放因子0.95kg(CO2)/(kW·h)估算,吨钢自发电量的减少将减少碳排放权抵扣129.82kg(CO2)/t(钢)。而中国甲醇的生产工艺主要以煤制气方法为主,通常煤制气法生产1t甲醇会带来约3.49t的CO2排放,则达钢的甲醇模式折合吨钢能带来碳排放权抵扣139.50kg(CO2)/t(钢)。对比自发电模式吨钢碳排放权抵扣将增加9.68kg(CO2)/t(钢)。
图表编号 | XD005911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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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上官方钦、干磊、周继程、郭玉华、张春霞、郦秀萍 |
绘制单位 | 钢铁研究总院先进钢铁流程及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西理工大学冶金与化学工程学院、钢铁研究总院先进钢铁流程及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钢铁研究总院先进钢铁流程及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钢铁研究总院先进钢铁流程及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钢铁研究总院先进钢铁流程及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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