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生态补偿模式对比分析》
以生态补偿机制的运作主体为标准进行划分,生态补偿模式可分为基于政府的生态补偿模式、基于市场的生态补偿模式、介于两者之间的准市场化模式。在生态补偿具体运作过程中,我国矿区逐步形成了5种生态补偿模式(顾广明等,2006):企业出资、企业补偿模式,企业出资、地方政府补偿模式,企业与地方政府联合出资补偿模式,国家出资、政府组织补偿模式以及招商引资、政府组织补偿模式。5种模式的分布典型区域、运作机制以及优缺点对比情况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5752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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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李斯佳、王金满、张兆彤 |
绘制单位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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