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现有旅游生态补偿机制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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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生态补偿的市场化路径及其理论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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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1可以看出,政府主导和社区参与是目前中国旅游地采用较多的两种补偿机制。其中,政府主导机制是指以政府为主体主导实施的生态补偿,在旅游生态补偿领域主要体现为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属于“庇古型生态补偿”,由政府主导实施,提取景区的部分经营收入用于生态保护,从而实现外部效应内部化。社区参与机制则是从社区居民的视角出发,通过直接补偿、间接补偿等多种方式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当地旅游发展管理以及旅游经济利益分配,补偿居民在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机会成本。社区居民是旅游生态补偿中重要的利益主体[22],因此对社区居民的补偿和利益保障是旅游生态补偿实践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对现有两种机制的对比发现(表2),目前的旅游生态补偿存在以下问题:(1)现有的补偿资金通常根据旅游企业的经营收入按比例征收,补偿标准更多依赖于企业的经营情况,未形成统筹游客、旅游企业、社区居民、地方政府等多元主体的补偿合力;(2)生态补偿的运行更多地依靠政府和制度等强制性保障,难以形成高效的自我保育激励。虽然现有的两种机制实现了补偿资金来源的市场化,具有一定的市场化补偿特征,但是尚未在利益相关主体之间搭建起市场交易平台,有必要补充完善,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