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方案主要内容》
注:资料来源于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局。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安江流域上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普遍存在,制约着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了鼓励新安江流域上游地区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下游地区利用生态环境,皖浙两省多次向全国人大提交有关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议案。2004年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对新安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建立流域生态共建共享示范区的理念。2012年在国家层面的组织协调和皖浙两省的共同推进下,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在新安江流域正式实施(表1),打破了流域生态补偿“走不出省界”的困境,对统筹跨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图表编号 | XD0014577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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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任以胜、陆林、虞虎、朱道才 |
绘制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安徽财经大学城市与县域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