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0—2017年黄山市生态补偿资金使用》
注:资料来源于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局。
市级政府扮演着推动者角色,利用尺度上推或尺度下推的手段强化生态环保政治责任,但难以实现利益均衡。黄山市政府和杭州市政府以利益群体的方式进行利益表达和博弈,加强流域生态补偿的统筹协调,规范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2010—2017年黄山市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建设,投资121亿元保护和修复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表2)。由于受到行政边界的刚性制约,新安江流域的“流域利益”被分割成不同的“地方利益”,市级政府对环境公共利益持“不合作”态度,仅依靠彼此间的磋商难以实现流域生态补偿综合效益的最大化[37],需要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推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建设。
图表编号 | XD0014577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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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任以胜、陆林、虞虎、朱道才 |
绘制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安徽财经大学城市与县域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