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7—2019年青衣江流域多营和龟都府断面生态补偿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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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2017—2019年雅安市多营和龟都府监测断面为例》
(mg/L)
2017—2019年青衣江流域多营和龟都府断面生态补偿监测结果见表2。结果表明,龟都府(除2018年9月为3.8mg/L,为Ⅱ类水域)和多营(除2017年8月为2.2mg/L,为Ⅱ类水域)断面高锰酸盐指数监测值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水域标准限值;2017年1月、3月、5月、9月、2018年9月龟都府和2017年3月、7月多营断面氨氮监测值分别为0.231、0.184、0.162、0.436、0.193、0.222、0.449mg/L,为Ⅱ类水域,其余监测值均达到Ⅰ类水域标准限值;龟都府断面总磷监测值均达到Ⅱ类水域标准限值,多营断面2017年3月总磷监测值为0.102mg/L,为Ⅲ类水域,2018年7月总磷未检出,为Ⅰ类水域,其余监测值均为Ⅱ类水域标准限值。
图表编号 | XD0017694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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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王玉云、赵兵 |
绘制单位 | 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