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科研数据管理参与者主体的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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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数据管理相关权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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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者R.Edward Freeman[13]在《战略性管理:相关利益者方法》一书中,对相关利益者(Stakeholder)给出了定义,证实相关利益者是“任何能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或受组织目标的实现影响的团体或个人”。随着相关利益者理论的不断发展,该理论在各种组织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关于科学数据管理的相关利益者问题,英国学者Lyon[14]认为与科学数据管理相关的利益主体包括科学家(Scientist):创造和利用数据;机构(Institution):管理和访问数据;数据中心(Data centre):管理和访问数据;用户(User):利用第三方数据;资助机构(Funder):设置/应对公共政策驱动;出版机构(Publisher):保持完整的科学记录等。笔者依据图1的科研数据管理流程的各个阶段和环节,同时参考Lyon对科研数据管理相关利益者的分析以及DCC管理生命周期模型,认为科学数据管理的相关利益主体至少包括如下6种:政策制定机构、科研资助机构、科研活动机构、数据管理机构、数据出版机构、数据生产机构。下页表1所示的是科研数据管理的相关利益者主体与每个主体内的参与者应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