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大郑镇2017年在职教师工资性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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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及运行情况调查——以大连大郑镇为例》
注:根据庄河市第七初级中学、镇中心小学和镇财政所人员实际计算。
庄河全市教师工资按照大连市直教师工资标准发放。根据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计算,初中在职教师月平均工资性支出11918元,小学在职教师12400元。据大郑镇财政所人员计算,职业技术学校在职教师工资性支出与小学教师基本相同。2017年,镇在职教师工资性支出共4402万元,占财政支出的38%(见表4),是镇自身财政收入的1.6倍,是财政最大的刚性支出。此次体制调整,庄河市将教师工资发放责任上划由庄河市政府承担,极大地缓解了乡镇财政支出压力。
图表编号 | XD005564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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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5 |
作者 | 王家永、赵心宇、史晓芳 |
绘制单位 | 大连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大连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大连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