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要变量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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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构性通缩中的周期性与结构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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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ADF平稳性检验中第一行为估计系数,第二行括号内为T统计量的值。2.***表示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表示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表示在10%的置信水平下显著。

参考国内外文献,大多用CPI/PPI作为衡量结构性通胀的变量,用以表示非贸易品对贸易品的相对价格,同样本文也采用该比值衡量结构性通缩。周期性因素方面,除了上文提到的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经济增长等因素外,还纳入贸易进出口、固定资产投资、居民收入、货币供给等变量。结构性因素方面,以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之比代替贸易品对非贸易品的相对劳动生产率(用以估计巴-萨效应),因为一般认为贸易品部门生产率高于非贸易部门,但如果将中国的第一、二产业合并计算会导致贸易品部门劳动生产率过低,与巴-萨效应不符;衡量产能过剩的指标,由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工业产能利用率指标数据期较短,故在此采用人民银行5000户工业企业设备能力利用扩散指数代替,人民银行每季度进行5000户工业企业问卷调查,其中有一项企业设备能力利用水平调查,企业根据自身生产情况,选择当季设备利用水平是超负荷、正常或不足,人民银行据此计算设备利用扩散指数。尽管扩散指数不能衡量产能利用的绝对水平,但可较好地反映工业设备产能利用的变化趋势。同时还将贸易条件、产业结构、企业资产负债率等变量纳入其中。所有数据均来自于WIND数据库,时间期限为2002年1季度至2016年4季度(主要变量指标参见表1)。对部分季节性明显的变量进行X-12-ARIMA季节调整,并对所有变量进行对数化处理和平稳性检验,发现部分变量为I(1)单整,对其进行平稳化处理后进行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