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样本量:17354)》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样本量:17354)》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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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干预、非正常支付与企业信息透明度——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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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地,我们考察不同市场化程度下政府干预、非正常支付程度对企业信息披露影响的地区差异。参照樊纲等(2011)的市场化指数中“市场分配资源的比重”指标,将总样本分为市场化程度高和市场化程度低两个子样本。而市场化程度的高低按照樊纲指数的中位数划分,高于中位数的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否则是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观察实证检验结果发现,无论用day1还是day2作为解释变量,它们都在市场化水平较低地区表现得更加显著,说明政府干预对上市公司透明度的影响主要是市场化程度较低地区的样本驱动的,一个直接的推论是,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政府更倾向与是一只“掠夺之手”,但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掠夺之手”与“帮助之手”的效应并存并相互抵消了。我们用Confidence和Bribe的回归结果检验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限于篇幅,回归结果没有报告,如果需要可向作者索取)。实证结果表明,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Confidence的系数显著为负,但Bribe显著为正,说明非正常支付在落后地区的伤害性更大,从而研究假设H3得到了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