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基于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实际规模与最优规模分布情况 (单位:万人)》

《表4 基于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实际规模与最优规模分布情况 (单位:万人)》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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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视角下最优城市规模研究——基于中国地级市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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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模型结果计算并整理。

按城市规模分类来看,模型样本中人口规模在50万以下的小城市最优规模范围为12.52万-97.81万人,部分城市的社会福利水平已满足中型城市的人口承载能力(见表4)。这类城市的平均最优规模为48.45万人,其中有64.71%尚未达到自身社会福利所能满足的人口水平,具有继续集聚扩张的潜力。规模在50万-100万人的中型城市平均最优规模为82.13万人,超过其最优值的城市占37.5%,其中南平、廊坊、辽阳、萍乡和锦州得到的估算结果均超过《标准》划定的规模上限(100万人)。在实际规模为100万-500万人的大城市中,有29.41%超过城市规模的最优水平,其中实际规模与最优估计值最为接近的是呼和浩特市和秦皇岛市,浮动比例分别为0.73%和3.61%,是目前人口规模实现社会净效益最高的大型城市。而在规模为500万人以上的超特大城市中,佛山、上海、武汉、天津、杭州、成都、广州和南京的实际城市规模均超过了其社会福利水平决定的最优人口数量,人口规模的超负荷承载使得城市发展呈现边际效益递减趋势。为实现城市发展的高效性、增加城市发展活力和综合竞争力,需对城市规模进行适当缩减或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增加就业机会,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提高教育和公共服务能力等。相反,北京和深圳的浮动比例分为别-1.79%和-5.25%,其现有规模较最优值还有一定增长空间,社会综合福利条件仍具备一定人口吸纳能力,可通过人口规模的适度扩张实现提高经济增长和社会效益提升的目的,但应注重人口结构和空间分布密度的调节,增加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