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2006框架”和“2018框架”的核心素养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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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核心素养发展的新动向及动因——基于对《欧盟终身学习核心素养建议框架2018》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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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作者根据“2006框架”和“2018框架”内容自行制表。

六是“创业素养”替代“主动性和创业”。“创业素养”是指“对机会和创意采取行动,并将其转化为对他人有益价值的能力”[9]。新版与旧版相比,表述中去掉了“主动性”,增加了“价值产生”。这一改动也反映了欧盟当前在创业教育领域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趋势,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创业教育突破“实体”走向“开放”已经成为共识。早先围绕创业教育的定位,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创业教育指教学生创办企业,而广义的创业教育指教学生更具创新性和主动性。在“2006版框架”发布之时,欧盟创业教育尚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创业素养”的内涵和外延比较模糊,如若单独提出,难免被人误解为创办企业的素养。或许是为了避免歧义,在“创业”一词之前增加“主动性”的表述,削弱了其实体色彩,更具广泛性和开放性。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不断兴起的“内创业”、“公益创业”、“绿色创业”等概念,使得“创业”一词的内涵越来越丰富,早已经超越初期的“实体论”,逐步转向了“开放”,即越来越关注创新和价值创造。而“主动性”早已蕴含在“创业素养”之中,更像是其中所强调的一项横向技能,因此没有必要再被单独列出。二是回应了欧盟创业教育的前沿成果。欧盟于2016年出台的《创业素养框架》(EntreComp:The Entrepreneurship Competence Framework)[10],将创业素养以学习结果的形式进行了细化和指标化,成为这一时期欧盟创业教育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式指导文件,而2018版中“创业素养”的表述与2016年“创业素养框架”的表述相一致,体现了欧盟政策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