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三种情况的差异比较一览表》
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可按修改程度不同,分为局部调整、较大修改和重新修编三种情况。局部调整是指在不改变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期限和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对市域空间布局、城市建设用地和设施布局等进行小范围的修改或变更,且不涉及强制性内容;较大修改是指在规划期限和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修改,或者对市域城镇和设施布局、城市发展方向和建设用地等进行较大的调整和变更;重新修编是指改变规划期限、城市规模等,按照规划要求重新编制新一轮规划(表1)。三种情况调整幅度,后者较前者大。重新修编较为常见,不在本次讨论范围内。
图表编号 | XD005118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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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潘爱丰、游晓琴、林小如 |
绘制单位 |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