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 农保财政补贴责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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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负担研究——基于适度保障水平的政策仿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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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农保基金出现年度收支缺口时,其缺口填补责任将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承担,问题在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摊比例应如何确定?笔者认为农保基金年度收支缺口填补责任分摊比例应在尊重当前农保制度规定的基础上,依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相对称原则来确定。当前农保制度已对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补助责任进行了规定,具体见表11,中央在农保中的财政补助责任大于地方,中央政府的分摊比例应大于地方政府。具体的分摊比例应依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相对称原则来确定,从当前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划分来看,财权集中于中央而事权则集中于地方,目前我国央地财政收入比约为4.5∶5.5,而财政支出比约为3.5∶6.5(7)。综上,本文将中央政府分摊比例确定为0.6,地方政府分摊比例确定为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