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各阶段目标二级关键词频次分布表》

《表5 各阶段目标二级关键词频次分布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建国以来我国融合教育的实践理路——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教育政策的价值选择是教育政策制定者在自身价值判断基础上所作出的一种集体选择或政府选择。它蕴涵着政策制定者对于政策的期望或价值追求,体现了政策系统的某种价值偏好,表达着教育政策追求的目的与价值[12]。教育政策具有重要话语结构意义和价值导向作用[13]。通过对文本内容的分析,可以看出融合教育政策发展的价值逻辑。从各阶段“目标”二级关键词频次分布(见表5)可以看出,我国融合教育政策最初的价值定位是追求效率,政策着力点在于保障残疾学生的教育权利和普及义务教育。萌芽期将解决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入学问题作为首要的价值目标。但是,在初步规范期,价值目标开始关注“教育质量”,2009年《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中将“提高教育质量”写入了政策文本。内涵发展期,“教育质量”一词鲜明地出现于2014年《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和2017年新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政策文本中。“教育质量”这一信号词的出现意味着融合教育不仅要满足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有学上”,而且还要“上好学”的价值目标,表明了政策价值追求由效率转向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