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建设标准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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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环境下汽车电子技术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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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构建汽车电子技术一流专业建设标准,就需要建立专业要素建设指标,并对各指标的评价标准进行控制。结合专业建设要素之间的关系,按照陕西省高等职业学校“一流专业”建设标准,对一级、二级指标进行细分,构建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建设标准评价体系,如表1所示。专业建设标准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按各一级指标在专业建设标准体系中的重要程度,设置对应评价分值。每个二级指标,按在对应一级指标中的重要程度,设计指标权重。每个二级指标,均设有评价等级,分A、B、C、D四个等级,评价等级中,A=1、B=0.8、C=0.6、D=0.4。专业的最终评价结果决定于专业建设标准各一级指标分值的总和,专业建设标准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两个等级。同时,根据各二级指标的不同评价等级的数量对专业评价结果进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