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烟气治理前、后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平均数据对比》
注: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DB 61/941—2014《关中地区行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颗粒物浓度不高于20 mg/m3、SO2浓度不高于50mg/m3、NOx浓度不高于100mg/m3。
烟气治理前、后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4519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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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王晓平、秦昊、党鹏刚 |
绘制单位 | 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