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号炉改造前烟气污染物排放数据》
mg/m3
对巴陵石化分公司动力事业部1号炉改造前颗粒物浓度(表2)为28.6 mg/m3,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的限值。
图表编号 | XD001526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4.01 |
作者 | 胡静龄、杨森林、钟璐、杨颖欣、胡小吐 |
绘制单位 | 广东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