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美国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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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新材料产业政策体系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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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李思源,新材料企业金融支持政策的中美比较与启示,产业经济评论,2015年1月25日,赛迪智库根据资料整理

中美均形成一整套完整的新材料产业研发体系。美国建立了从研发到应用、产业化及配套服务在内的新材料研发组织体系,尤其注重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转化等法律和制度环境。其中,研究机构、孵化器和大学技术转让办公室、非盈利机构和企业等各个主体分工明确而又协同有序,产学研用结合紧密。而我国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新材料创新体系。新材料国家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在新材料产业化和创新能力建设中发挥了促进作用,并通过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项国家计划对新材料技术及产业化给予重点支持。与美国相比,我国科技体制下权力更加集中,政府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制定政策、目标与战略,强调执行效率。相比多元分散的美国联邦资助体系,我国新材料产业可通过领导小组制度对项目进行集中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