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案由具体应用情况 (2014.5.1—2018.5.15)》

《表4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案由具体应用情况 (2014.5.1—2018.5.15)》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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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4—2018年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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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生活饮用水处罚案件中,使用案由22个(占64.71%),使用案由次数1 772次。在使用的22个案由中,使用频次破百案由有6个,依次为:未履行每季度的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义务;未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备、设施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供应的饮用水水质不符合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要求;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的人员或者患有影响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疾病的人员、病原携带者,直接从事生活饮用水供应、卫生管理工作或者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频次少于每半年一次。这前6位破百案由的使用次数达1 444次,累计百分比为81.49%。而罚款金额破10万的使用案由有6个,依次为:未履行每季度的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义务;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供应的饮用水水质不符合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要求;生产、销售未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或者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涉水产品;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备、设施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频次少于每半年一次;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对比前6位使用破百案由,前6位破10万案由与之重复的案由有4个。这前6位破10万案由的罚款金额达2 393 014元,累计百分比为82.82%(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