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7年度公共场所各行业行政处罚案件案由分析起 (%)》
注:a.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b.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c.未按规定进行卫生监测;d.未按规定对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e.其他。
2017年度全市公共场所各行业行政处罚案件中,“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案件在美容业和理发业中发案数最高,分别为31起和17起,分别占上述两个行业全部行政处罚案件的52.54%和31.48%;“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违法案件发案较高的行业为旅店业(31起)、洗浴业(9起)、文化娱乐(8起)及其他行业(6起),分别占上述各行业案发总数的36.05%,64.29%,88.89%,46.15%。值得注意的是,“未按规定对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同样是理发业(16起)和旅店业(22起)卫生行政处罚的高发案由。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4613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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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0 |
作者 | 雷莉 |
绘制单位 | 太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