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天津市和平区2015—2017年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违法情形及罚款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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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2015—2017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分析》
61件行政处罚案件中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和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等违法行为。多案由案件主要同时涉及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和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两种违法行为(见表4、图4、图5)。
图表编号 | XD007817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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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0 |
作者 | 李铭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