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分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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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产业政策提升了我国专利质量吗——基于微观企业的实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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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t值;***、**、*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

发明专利作为“专利质量”的重要体现,不可避免地存在外部性问题,正如Arrow[38]研究发现的,企业难以阻止其他竞争者对其知识产权的效仿。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会对企业的创新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当企业所处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较大时,企业为解决专利负外部性问题,会倾向于申请专利保护,以提升竞争者的效仿成本[39];当外部环境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时,企业申请专利保护不但不能削弱外部性损耗,甚至可能将核心技术泄露给竞争者[40],使企业丧失对超额利润的占有,进而对企业创新活动和专利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基于此,本文进一步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行了分组检验。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属于法律环境范畴,本文借鉴毛其淋和许家云[41]的研究,并依据王小鲁和樊纲[42]发布的市场化指数中的法律制度环境评分进行分组。如表8所示,高企认定与专利质量仅在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较大的地区显著正相关。可见,知识产权保护如若不力,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创新意愿,更会削弱选择性产业政策的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