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西部五省区与全国宏观税负水平 (2007—2016) 单位:》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并整理计算注:宏观税负采用小口径,以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GDP的比重衡量
我国针对西部贫困地区,制定了相当数量税收扶贫政策,以吸引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投入,但很多是对原有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特区等税收优惠措施的全国推广统一,未能真正体现贫困地区特有的差别化优惠,再加之先天自然条件恶劣、历史人文环境落后、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不发达,致使贫困地区缺乏资源配置的相对优势。由表2可见,近年大多年份,贫困地区的宏观税负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税收替代效应理论,经济主体会以低税或免税行为替代高税或征税行为,进一步证明了贫困地区税收资源配置能力较弱。
图表编号 | XD004184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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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周艳、王嫚 |
绘制单位 |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