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最优支付方案:标准成本法、工作地轮换与动态激励》
可以证明,仅当p
p*,只考虑期间1的结果,方案A是最优的期间1方案。方案A,也诱使代理人选择能够明确揭示工作地成本实现能力的行动,在先前的一期模型中,这一揭示被认为是最优的。即使被提议的是方案A,且存在第2期,也不能诱使代理人在期间1混同,因为它要求工作地的代理人拒绝掉揭示工作类型的机会,倾向于被误认为从事工作,期间1却没获得任何补偿,这对代理人不利。期间1报酬方案的设计,为委托人提供了最大化的期间2收益。这样,当期间1和期间2的影响都考虑的时候,方案A是最优的期间1报酬方案,给定的p>p*。然而,已确定的方案A是诱使高成本实现工作地的代理人提供低努力,与情形Ⅱ和Ⅲ的前提矛盾。因此,仅当p
图表编号 | XD004056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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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崔健波、罗正英 |
绘制单位 |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