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有土地权属调整的方式》
土地重划的对象主要是城市更新中需调整地籍的土地。以“先易后难、由近到远”的原则,建议对于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由于涉及群众搬迁,近期仍以公众信任度高的土地征收方式为主进行权属调整;对于工业用地存量改造、二次开发等,可采用联合入股、合作开发的方式。在城市更新过程中,“一事一议”式的权属调整较为常见,但其制度成本较高,难以加快城市更新,对此可构建土地重划的行政流程,节省交易成本,加快实施城市更新。
图表编号 | XD004029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1.20 |
作者 | 龙腾、席珊珊、闫玉玉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