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实验组与对照组在手机成瘾量表总分上的比较》
干预前,实验组和对照组的手机成瘾得分情况比较发现,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经过团体辅导干预后,实验组的手机成瘾总分从(38.00±10.952)降到(31.65±8.52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与同期对照组得分(39.56±9.894)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01);对照组在干预前后的手机成瘾得分没有显著差异(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3781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卿再花、吴彩虹、曹建平 |
绘制单位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