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传统乡贤不同历史形态的比较》
2014年,时任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同志指出,“乡贤文化根植乡土、贴近性强,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力量。”在党和政府倡导下,新乡贤又进入了研究视野。进一步的问题在于:时过境迁,新乡贤是否还能够“返场”呢?毫无疑问,当下中国社会结构与传统社会相比,已经发生变化,正如学者认为,“中国亘古及今未有过的社会巨变”“中国社会的结构和组织方式从根本上变化了”[11](p3)。但是,“今天的中国,虽然在伦理道德方面发生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伦理型文化没有根本改变”[12](p4-25)。正是这一点,为乡贤“返场”保留文化生态上的可能,也为乡贤文化提供社会基础。另外,改革开放逐渐深入,乡村社会在城镇化、市场化以及工业化等因素影响下,导致文化断裂、内生动力不足以及乡村治理陷入困境等等。党和国家希望从传统汲取有益养分,促进乡村社会发展。进而,学术研究与社会实践向中国传统回归,新乡贤从中国传统文化的“潜在”逐渐走向社会的“自在”,即新乡贤“返场”。必须清楚看到的是: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性质、制度与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党和国家为乡贤的“返场”提供的政策空间如何?这是当下探索乡贤“返场”不可超越的问题。
图表编号 | XD003744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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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0 |
作者 | 黄爱教 |
绘制单位 | 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