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政府职能视角下“放”“管”“服”的具体内涵》

《表1 政府职能视角下“放”“管”“服”的具体内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放管服”视角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根据规范性文件和文献汇总自行编辑而成

“放管服”改革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原则和要求,也是新一届政府确定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并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具体来说,“放管服”是指“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放管服’改革实质是政府自我革命,要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割自己的肉”[5]。2018年6月28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次强调要“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服务效能”[6]。从政府职能角度看,“放”“管”“服”三个字各自具有其深刻内涵,我们可以将其作一概括(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