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精简事项举例:从“深圳速度”看我国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之路》
《国务院通知》要求各地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广州市、深圳市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对原有办理事项采取了取消、合并、试行并推广告知承诺制、下放办理权限等分类精简措施;秉着“能减即减”的原则,广州市与深圳市推出了减少前置条件的计划,如深圳市不再将消防、人防、水土保持、环保等事项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表2)。与此同时,《国务院通知》要求在精简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列明、公开审批事项清单,如深圳市通过汇总《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和《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以进一步明确审批部门的权责,保障建设单位的申报预期。
图表编号 | XD003461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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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0 |
作者 | 严俊涛、梁栩瑜 |
绘制单位 | 中伦律师事务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