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地政策举例:从“深圳速度”看我国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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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圳速度”看我国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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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梳理中央和各地政府的改革举措,可以发现,我国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工作呈现了“地方先行—全国统筹—多地方试行”的发展轨迹(表1)。自2009年,厦门市、广州市、上海市、北京市与沈阳市结合地方实际先后提出了优化审批制度的方案。2018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决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共16个地区开展试点,为全国改革工作指明方向。随后,成都市、浙江省和深圳市纷纷推出具体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