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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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转型背景下提高直接税比重的必然性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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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的数据年份为2017年。数据来源:根据OECD数据库计算得到

中国现行的税制结构具有典型的发展中国家的特征,表3列示的11个国家可以分为两组,一组是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和韩国,这7个国家属于GDP总量和人均GDP均较高的发达经济体(1);另一组巴西、墨西哥、土耳其和南非,属于GDP总量较大且人均GDP与中国接近的发展中经济体(2)。从表中可以看出,税收收入(不含社会保险缴费收入)占GDP的比重各国之间差异较大且与经济发展水平并无直接的关系。从税制结构看,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比重除略低于巴西外,显著低于其他国家;企业所得税的比重与日本、墨西哥接近,显著高于其他国家;商品服务税的比重低于土耳其,与巴西接近,但其中对商品和服务普遍征收的税收除低于巴西外,显著高于其他国家;各国财产税及财产税中周期性对不动产征收的税收差异较大,中国这两个比重属于居中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