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全国30个省份不同期限一般债的平均发行比例及平均发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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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10)中,BT为到期债券本金,rT为T时刻到期债券的利率;Bi表示第i期到期债券的本金,ri为第i期到期债券的利率,i应该大于T,同时最大时间间隔10年。因此,i小于等于(T+10),为未到期债券产生的利息。由于各省份2015—2016年发行的地方债的期限主要为3年、5年、7年、10年,而且地方政府应偿还地方债本息DT实际上又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考虑到各省份存量债券产生的本息,还要考虑到新增债券所产生的本息对于违约率的影响。本文假定未来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规模在期限分配和票面发行利率上均不会发生剧烈的波动。我们可根据2015—2016年一般债发行规模中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债券发行规模的平均占比,作为2017—2020年各省份一般债期限分布状况,将2015—2016年各期限一般债发行利率的均值作为2017—2020年的票面发行利率(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323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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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18 |
作者 | 吴涛、张亮 |
绘制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