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各城市控规信息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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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地规划申诉制度建设探讨——基于香港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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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要求经批准的规划文件应向公众公开,方便查询。但是地方政府在实际执行时则大打折扣,一方面许多城市只公开规划文件的删减版,一些关键信息(如地块容积率等)并未公开;另一方面各地在公开一定时间后会进行下架处理(表3为笔者于2017年3月20日对一些代表性城市的规划网站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信息查询的结果)。除此之外,政府在规划编制前缺乏编制公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未对建设方案及相关附件进行公开等都会造成公众处于信息不对等的状态,对潜在的侵权行为不能及时知晓,不利于公众空间权益的维护。作为规划申诉制度的基础之一,如果规划信息的公开不能得到保障,必将阻滞规划申诉制度效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