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PVP术后3组骨水泥实际注入体积与骨水泥弥散体积比较 (±s, cm3)》
注:*表示组间两两比较P<0.05。骨质正常组与骨密度降低组比较,P=0.007;骨质正常组与骨质疏松组比较,P<0.001;骨密度降低组与骨质疏松组比较,P=0.002。
131例均顺利完成手术,未出现血管、神经损伤,未出现严重的骨水泥渗漏。责任椎体均注入3 ml骨水泥,所有患者术后均获得1个月随访。骨质正常组、骨密度降低组、骨质疏松组骨水泥实际注入体积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各组间骨水泥弥散体积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骨质正常组弥散体积最大,骨密度降低组次之,骨质疏松组最小。见表1及图2。骨质正常组、骨密度降低组、骨质疏松组术后1 d疼痛VAS评分较术前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各组间术后1 d、术后1个月疼痛VAS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3150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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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5 |
作者 | 周永春、肖培芬、罗婧、郭晓昀、范亚一 |
绘制单位 | 陕西省人民医院骨科、陕西省人民医院骨科、陕西省人民医院骨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