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京津冀协同治理与国外治理模式比较Tab.1 Comparison of governance models of foreign metropolis areas and the Beijin
京津冀目前常常针对所推进的具体活动与事件而建立合作关系,表现为相对松散的议事模式,如发布政策文件、召开协商会议等。整体协作制度的安排缺乏系统性,还有相当一部分协调制度较为笼统和模糊。《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这类综合性区域规划虽然提出了制度创新要求,但对实施路径、管理体系、监督机制的构建并不具体,这与缺少专门的责任主体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有一定的关系。此外,监督机制不完善也影响了相关规划与政策的实施效果。总体而言,京津冀协调机制目前存在一定政策碎片化、顶层设计不足等问题,纵向和横向的协调机制不成体系,也未建立起有效、权威的监管体系(表1)。
图表编号 | XD003006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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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8 |
作者 | 苏黎馨、冯长春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国土资源部国土规划与开发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国土资源部国土规划与开发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