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政府治理改革的目标与可能路径Tab.1 Goals and possible paths of government governance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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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善治与善政的统一——杭州“最多跑一次”规划实施管理改革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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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求善治的过程中,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政府管理?这是国际学术界长期争论的焦点之一。许多年以来,国际学界的主流观点是抨击“大政府”,力图把政府管理的事务交给自由市场或公民社会,尽可能地实现最小化政府(the minimal state)[5]。然而最近一些年来,政府管理的不可替代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如弗兰西斯·福山在其最近的著作中,提出政府软弱和无能是造成当今世界一系列严重问题的根源(贫困、社会不公、恐怖主义,等),并将国家建构视为当前国际社会最重要的任务之一[6]。英国学者鲍勃·杰索普(Bob Jessop)则提出了“元治理”(metagovernance)的概念,以作为对“治理”理论的修正[7]。所谓元治理,就是“对治理的治理”,它强调“政府应保留自己对于治理机制开启、关闭、调整和修复的权力”,以此来应对可能存在的结构性治理失败(包括市场治理造成的分配不公、负外部性等)。基于中国的国情与经验,林毅夫认为,中国转型发展中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两者缺一不可[8]。俞可平认为,建设“善政”是通往“善治”的关键[9]。所谓善政,是指好的政府管理——政府不是消极无为,而是要在边界清晰的责任范围内,实现有为、高效能(效率和质量)的管理和服务(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