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融资平台公司G的信贷资源再配置情况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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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的现实基础——制度变迁、统计方法与重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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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作者根据中国货币网提供的发债公司审计报告及其相关资料整理得到。

其次,分析地方政府债务对金融资源再配置的影响。融资平台公司利用其占用的信贷资源,往往会设立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基金公司等“类金融公司”,通过这些“类金融公司”提供的通道,把举债资金以各种方式贷给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以东部某省份下辖某沿海城市的融资平台公司G为例,表6报告了该公司的信贷资源再配置情况。根据表6,公司G对下辖的投资公司、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百分之百控股,其中投资公司、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十分活跃;基金公司和股权投资公司虽不是百分之百控股,但业务量比之注册资金也不小。这表明,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组建“类金融公司”实现金融资源的再配置,的确满足了当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但是,“类金融公司”提供融资的成本较高,且风险审核和控制等不及银行严格、系统,不利于管控区域性金融风险。因此,对于地方政府债务带动的金融资源再配置,应采取相对审慎态度,严格把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