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86年學會第一次辦理家庭醫學科住院醫師訓練計劃評鑑, 評鑑項目及配分》

《表1 1986年學會第一次辦理家庭醫學科住院醫師訓練計劃評鑑, 評鑑項目及配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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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到醫院認定談台灣家庭醫學住院醫師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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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分以百分比呈現

台灣最早家庭醫學專科相關訓練起始於1976年臺灣省衛生處委託臺大醫院辦理「全科醫師養成訓練計畫」,隨後1977年澳底社區醫學訓練中心成立,1979年臺大醫院成立一般科(全科)住院醫師訓練計畫。1985年衛生署訂定「補助醫學院與教學醫院辦理家庭醫師訓練」計畫與1986年3月1日「中華民國家庭醫學醫學會(The Association of Family Medicine,ROC)」成立,讓台灣家庭醫學專科醫師訓練制度有了良好的開始。同年5至6月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接受衛生署委託,辦理第一次家庭醫學科住院醫師訓練計劃評鑑計畫,其目的在於輔導醫院成立及辦理家庭醫學科住院醫師訓練工作,以培養優秀之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提升我國基層醫療水準,當時計有台大醫院、榮民總醫院、榮總台中分院、三軍總醫院、高雄醫學院附設醫院、中山醫學院附設醫院、省立臺北、桃園、臺南醫院、高雄市立民生醫院、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等12家接受評鑑;其評鑑項目/配分分別為師資陣容/20%、訓練設施/30%及教學活動安排/50%,各大項評鑑重點如表1[1]。1987年行政院衛生署召開「專科醫師制度實施細節座談會」,謝維銓理事長代表學會出席,會中衛生署要求各專科醫學會提出各專科醫師之人力需求量、訓練課程綱要、訓練醫院評鑑及作業程序、甄審規則及繼續教育與審查。並於同年開始辦理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及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工作,為台灣第一個接受官方委託辦理前述業務之專科醫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