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社会政策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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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政策的转型——以1954~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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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社会政策(social policy),是指国家为解决公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增加社会整体福利而颁布和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彭华民,2006)。社会政策起源于1873年德国学者为解决本国当时最迫切的社会问题———劳资冲突所组织的“社会政策学会”,瓦格纳在1891年首次给社会政策赋予了科学内涵。西方国家的社会政策发端于对贫困的不满与反抗济贫法,经历了互助运动、社会运动、公民权运动的发展历程,基本完成了由济贫、慈善等部分社会福利到全体公民的社会福利再到社会权利的转型。然而,中国的社会福利体系经历了与社会经济相伴的重塑过程,社会政策成为我国重要政策议题的时间也比较晚。学界通常认为,中国社会政策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吴忠民,2004)(见表1)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福利制度从单位供给走入,逐步向政策型福利转型。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并未形成社会化的福利制度,福利供给以割裂、封闭的单位内发放为主;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模式逐步形成,原有的集体福利体制逐渐弱化和解体,新的社会政策迅速扩张,多样化水平也进一步提高,回应了新时期产生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