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南宋时期各路地方志编纂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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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地方政府的方志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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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凡名郡大县,大多拥有地方志,方志编修工作也由北宋时期中央自上而下推动,转为多由地方长官主持完成。据顾宏义先生考证,两宋散佚方志共达1 031种,存留29种[9]《前言》,4。其中,除去年代不详的方志外,据笔者统计,南宋编修的方志大致560种(表1),存留及部分存留27种,在宋代保存下来方志中占比较大,且郡志远多于县志,是谓“今天下郡邑皆有之,往往详于郡而略于邑”[10]何澹《处州府修志事由》。南宋方志尤以两浙路、江南西路等南方一带为多,如处州从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经孝宗乾道六年(1170年)再到宁宗嘉泰二年(1202年),仅仅45年间就先后编写了3部处州志[10]何澹《处州府修志事由》,此与地方经济和政治势力的发展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