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省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表3 省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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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模式与政策特征——基于30个省级行政区的政策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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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实现城镇化由“化地”到“化人”转变的重要举措。由于城镇化水平的客观差异,各省政策偏好差异明显。如表3所示,各省对市民化政策响应程度与城镇化率呈负向相关。由于城镇化水平较高,东部省份对市民化政策偏好明显低于中西部地区。例如,上海政策文本中没有落户政策规定,北京、广东、福建、江苏等省份仅在政策文本中沿用《规划》的宏观架构,并未提出细化方案和创新举措。与东部相反,中西部省份对市民化政策高度响应,结合省域特色积极出台城镇落户政策和权利保障措施,如内蒙古的农牧业人口落户、云南的“兼有两个身份、同享城乡待遇、享有五项保留、提供五项保障”等。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东部省份城镇化水平高,城市人口容量趋于饱和,大城市病缠身,而中西部省份城镇化率偏低,有充足落户空间;第二,对中西部而言,市民化政策能够带动省域经济发展,促进资源要素空间集聚,加快城镇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