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力指数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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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与受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和能力分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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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民化能力:不同学者对市民化能力的内涵界定不同,张国胜等[17]将市民化能力理解为城市适应能力;林竹[18]则将市民化能力分解为经济能力、社交能力、文化心理能力和政治能力。借鉴上述研究,本文从经济能力、社会融合能力、人力资本能力3个维度测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力。经济能力决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可能性,采用就业岗位结构、家庭总收入、是否在流入城市购买住房来衡量;城市融合能力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内在拉力,采用是否在流入城市参加社保、流入本地时间、在流入城市是否有社会关系来衡量;人力资本能力决定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获取资源的数量与结构,利用受教育程度来衡量。首先利用德尔菲法构建市民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然后通过层次分析法(AHP)确定评价指标权重,再利用一致性指标对判断矩阵进行检验,经检验各层次指标CR值均小于0.1,通过一致性检验,最后根据指标和权重计算市民化能力指数。指标和权重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