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6年三大城市群城市分类》
本文利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进行研究。调查以2015年全国流动人口年报数据为基本抽样框,采取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PPS)的方法进行抽样。调查总样本量为16.9万人,既包括农业转移人口,也包括非农业流动人口,由于本文研究对象是从农村到城市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因此,在样本筛选时,剔除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此外,考虑到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城市群是中国经济发展先行者,对农业转移人口吸纳能力最强,2018年三大城市群农业转移人口占全国比重超过70%,GDP占全国比重超过40%,本文选取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农业转移人口进行研究。为反映城市异质性,根据2014年国务院制定的城市规模分类标准,借鉴徐芳燕等[13]经济发展指数计算结果和样本选择范围,进一步选取三大城市群48个城市农业转移人口为研究样本,删除数据缺失严重样本,共获取有效样本25935份,其中,超大城市有效样本8430份,特大城市有效样本5274份,大城市有效样本8898份,中小城市有效样本3333份。城市规模分类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8103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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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5 |
作者 | 孙迪、崔宝玉、霍梦婷 |
绘制单位 | 安徽大学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院、安徽大学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院、安徽大学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